3)第24章 郡府_举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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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脚裸,即离地约三寸高,这还是因为长沙雨水过多,据说蜀中一带吏服更加奢华,袍服裙摆一直曳于地面,极尽奢华。

  取得吏服,刘景又随李吏去领俸禄。

  如今世道不宁,物价腾贵,铜钱购买力大幅贬值,他每个月俸禄数百钱,除去鱼肉盐菜之用,几乎剩不下什么。唯有粮食才是真正的硬通货,比黄金还要坚挺。

  刘景身为市左史,属于斗食吏,顾名思义,斗食吏日食米一斗二升,月领米三斛六斗。

  这么多的粮食他一个人根本吃不完,据他所知,不少官吏都会将每月余下的粮食拿到市中变卖,以补日常生活所需。

  刘景对钱财倒是没有太大的需求,他这次出仕郡府,身上携带了足足上万钱,短时间内不用为金钱发愁。

  对于怎么将粮食拉走,李吏建议他将家仆宋谷唤来,刘景认为没有那个必要,三斛六斗的原粮按照现代方法计算也就一百斤上下,分量远谈不上有多重,他借来一辆鹿车,也就是独轮车,准备自己载回去。

  “刘仲达果然如传言一般性格仁慈,善待下人。”李吏心中固然对刘景感到十分佩服,却对他的做法很是不以为然。奴仆的存在价值,不就是供主人驱使之用吗。

  不认同归不认同,可当李吏发现刘景一时之间掌握不好鹿车平衡,推得歪歪斜斜,不得不挽起衣袖,帮助刘景平稳鹿车。

  两人精诚合作,累得一身是汗,总算将粮食运出官署。

  衣食都解决了,接下来就是住的问题了。

  二人重新回到郡府外围吏舍区,与宋谷会合,而后一同前往刘景的新居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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