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二百五十三章:求情_嫁春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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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城,就一切都好说了。

  哪怕是个闲散官职,但是只要人在京城,有了人脉,结交了三五好友,再加上他十几年在外阜的实绩,早晚都能出人头地。

  可一旦过不了那个坎儿,基本上再向提调入京,就很难了。

  他和郑涛不是一个路子上的人。

  从前也几乎从无交集的。

  而且韩齐之心里头很清楚。

  他这种人,是郑涛最不屑与为伍的。

  他从进学到高中再到入仕,一直都是一帆风顺,顺风顺水,于郑涛这种人而言,心下羡慕又嫉恨。

  人家说同人不同命,可能便是这样的道理了。

  可他们又绝不会承认心中羡慕,是以便秉持着一副不屑与为伍的姿态,如此而已。

  所以小秦说,是郑涛给他的信……

  韩齐之把信接了,摆手打发小秦退下去。

  郑成斌见他拆开信来看,又仔细的去观察他的面色,倏尔心下咯噔一声:“大人,怎么了?”

  “郑涛说,林月泉和他是旧相识,杭州之事,想请我看在他的面子上,多少帮林月泉一把,他愿为林月泉作保,此事林月泉定是遭人陷害的。”

  韩齐之把那封信反手扣在一旁桌案之上,面色铁青。

  官场上其实有些不成文的规矩,很少有人把这些翻到明面儿上说,不过心照不宣而已。

  譬如他和郑涛同是知府,各自管着各自的州府也就罢了,平级之中,自然互不干涉的。

  无论在各自的治下出了什么样的事,都不该贸然插手。

  讨人情这种事,能不干的,尽量就别干。

  一来彼此为难,二来对自己也未必有好处。

  “你还记得,八年前,还在吏部那会儿——”

  韩齐之拿眼角的余光去瞥书案上的信,声儿一时也沉肃下来:“宾阳县令的亲侄子,在颍河县打架斗殴,失手把人给打死了,宾阳县令为了他侄儿,给颍河县令写了一封信,但颍河县令非但没有给他这个面子,卖他这个人情,反倒将他的书信,和苦主的诉状,一并递交了他们的上官,之后这个事情,又一层层的,递到了吏部来。”

  郑成斌是个脑子很活泛的人,记性也好。

  他从前就是韩齐之手底下的一个小文书,好些事儿,是韩齐之手把手的教给他的。

  譬如官场上,什么该牢牢铭记,什么该听过就忘,他到今日,都按着韩齐之教给他的那套官场规矩,小心谨慎的做他的官儿。

  八年前的那个案子,他当然记得。

  韩齐之当时跟他说——成斌呐,你瞧这官场,从来都不会有朋友,今日你算计我,明日我算计你,一个不留神,就自己把把柄送到了人家手上去。

  “宾阳县令被罢了官,他侄儿因背了人命官司,又有朝廷官员为他奔走,法不容情,也被判了斩立决,倒是颍河县令,我记得大人您跟我说,那时候尚书大人还亲口赞过,这位县令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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